(一)若涉及变造公司债券金额6万,若为犯罪嫌疑人一方,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陈述自己的犯罪经过,争取自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争取立功表现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主动退还变造债券所涉及的非法所得,尽力弥补公司和相关方的经济损失,以获得酌情考量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