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主妇在离婚分割财产前,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
(二)与对方友好协商财产分割事宜,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提供自己在家庭事务中付出较多的证据,如照顾老人孩子的记录、家务劳动的相关证明等,以争取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
(四)若符合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况,在离婚时可向对方提出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