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被执行人建议
积极配合执行,主动支付抚养费。若暂时有经济困难,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制定合理的支付计划。避免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否则会面临财产被执行、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追责等后果。
(二)对申请执行人建议
及时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告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与法院保持良好沟通,配合法院工作以保障孩子抚养费按时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