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争取一岁孩子抚养权,若母亲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记录等,以此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二)突出自身抚养优势,准备好稳定收入的证明,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提供良好居住环境的证明,如房产证等;展示能给予孩子优质教育资源的条件,如周边学校的介绍等。
(三)若能证明女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可收集女方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不稳定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