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他人不到8小时,若无殴打、侮辱等情形且未造成伤害后果,通常不判刑。
(二)若有以下情形,即使不到8小时也可能入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使用械具或捆绑等恶劣手段;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引起被拘禁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
(三)非法拘禁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