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丈夫不同意离婚,可在法庭明确表达自己不同意离婚的态度。由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标准,仅因患病一方配偶提出离婚,通常法院不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二)若丈夫同意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应遵循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同时,患病方因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比如一次性经济补助或房屋居住权等。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