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像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且不到庭无法查明案情的,法院会先两次用传票传唤,若被告仍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二)对于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不参与庭审陈述、辩论等活动时,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
(三)法院会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保证判决公正合法。
(四)原告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样能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