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虑自身是否具备特殊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如果有这些情况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理由。
(二)关注案件羁押期限,若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可借此机会争取取保候审。
(三)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