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时,若存在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况,需先确定是否符合以下三种法定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种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结婚时间短且彩礼数额大,可向法院提出基于公平原则,让女方适当返还部分彩礼的诉求。
(三)要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或者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主张女方无需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