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先明确债务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共同债务。
(二)已离婚情况的追偿:在双方离婚后,一方清偿全部共同债务,若有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分担,按协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份额;若通过法院裁判离婚,可直接依据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三)婚姻关系存续情况的追偿:婚姻关系存续时通常不能直接追偿,但债权人主张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且能证明的,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后可基于内部约定要求另一方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