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获得赔偿,不要以“青春费”为由,因为法律没有“青春费”这一赔偿项目,该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时若自身生活困难,而对方有负担能力,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