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女方若想协议离婚,要与男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时带上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二)诉讼离婚: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向男方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