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父母给女儿买房,房子归属根据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确定,全款出资登记在女儿名下是女儿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仅付首付登记在女儿名下且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女儿,由女儿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后赠与财产的归属要区分不同情形。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这体现了父母仅想将房产给予女儿的意愿,因此房子是女儿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表明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女儿名下,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同甘共苦的结果。离婚处理时,先由双方自主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出于公平合理考量将房产判归女儿,但女儿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在婚姻房产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