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确实不知情实施洗钱行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身无洗钱的故意。
(二)若被认定知情且洗钱数额几万,属于情节较轻情形,可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表现,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处理;积极进行退赃退赔,展现良好的认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