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以及因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补偿等,始终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留存相关财产的证明文件,如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
(二)夫妻可在婚姻期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协议内容要清晰、具体,避免模糊不清产生纠纷。
(三)婚姻关系结束时,个人财产依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但合理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除外,要区分好合理使用和不当使用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