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赔偿: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7个月工资。2. 伤残津贴:每月支付本人工资的40%,直至退休。3. 医疗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6. 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6个月的本人工资。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上各项待遇的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单位不配合支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