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例外。如果母亲留给女儿的钱是明确指定给女儿个人所有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可以视为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确保这笔钱属于女儿个人所有:1. 遗嘱:母亲可以通过遗嘱明确指定这笔钱是留给女儿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赠与合同:母亲可以与女儿签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这笔钱是赠与女儿个人的。3. 银行账户:母亲可以将这笔钱存入女儿个人的银行账户,明确标注为女儿个人财产。4. 公证:母亲可以对这笔钱进行公证,明确其为女儿个人财产。总之,只要母亲在生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留给女儿个人的,就可以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方案。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