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想起诉要回彩礼,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条件),符合则可起诉要求返还。
(二)若已共同生活且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但结婚时间短、彩礼数额大等,可整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证明等,向法院提出酌情返还部分彩礼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