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财产分割,要先查看是否有夫妻财产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处理。
(二)没有约定时,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三)一方不到庭,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判断财产状况,如财产清单、产权证明来认定共同财产范围。
(四)若无法查明某些财产情况,可先不处理,等有新证据再另行起诉。
(五)若一方故意不到庭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有证据的,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