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怀疑职务侵占的情况,若公安机关立案,不要慌张,若不符合拘留条件不会马上被拘留。可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帮助查明事实。
(二)若认为自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辩解,提供能证明自身清白的证据。
(三)若被采取传唤、询问等侦查措施,要遵守相关规定,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