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对执行费用负担另有合法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一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费用无需申请执行人预交,而是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对执行费用的负担做出了另外的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执行费用的负担。例如双方约定共同承担执行费用,或者由申请执行人承担部分执行费用等情况。如果您在离婚案件执行费用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