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起诉离婚,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相关证人证言、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赌博吸毒的处罚证明、分居的租房合同等。
(二)第一次起诉若证据不足未判离,女方在六个月后的第二次起诉前,要继续留意收集新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