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查财产分配情况,若发现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致使财产分割显失公平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在发现之日起三年以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若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可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
(三)离婚后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所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