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理程序和期限。明确自己的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批准后可延长,以此判断法院是否超期。
(二)若案件复杂,耐心等待。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大,或有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审理时间会延长,可等待法院按流程处理。
(三)若普通程序无特殊延长期限情形却一年未判决,可联系法院了解进度,也可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