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后没钱支付抚养费,先和对方友好协商。若确实因失业、患病这类客观因素导致暂时困难,和对方达成协议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抚养费。
(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减免抚养费。
(三)若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对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财产,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
(四)减免抚养费情形消失后,要恢复支付并补齐之前减免的部分,需尽力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