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职务侵占案件被害人或报案人,若想撤案,需先确认是否存在法定撤案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
(二)若不存在法定撤案情形,即便和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也无法撤案,但可与司法机关沟通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等表现,争取让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