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对方不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不用过于担心,认定书自送达时就生效,不签字不影响其效力。
(二)若当事人不签收,交警会采用留置送达方式处理,即把认定书留在送达场所并记录情况,等同于送达。
(三)若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认定书生效后责任划分将作为后续赔偿等事宜的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