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责方正常离开现场,因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通常不构成肇事逃逸。所以无责方可在确认自身无责且无配合处理事故义务时离开。
(二)若事故有人员受伤等情况,无责方有协助警方调查、救助伤者等义务,此时应配合处理,不能擅自离开,否则可能被认定有过错。
(三)无责方离开是否合理,有无逃避责任意图,要结合事故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所以在现场尽量留存相关证据,如拍照、录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