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定分担数额,共同诉讼败诉按利害关系决定分担,原告撤诉原告负担且减半收取,调解结案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法庭调查终结后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部分由变更方负担。
法律解析:
在借款纠纷中,诉讼费的承担遵循一定规则。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基本原则,这体现了对违约或不当行为的一种规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形确定各方分担数额,以保证公平。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按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分担,使得费用分担更符合实际情况。原告撤诉时,原告承担受理费并减半,这是考虑到原告主动放弃诉讼。调解结案时先由双方协商费用负担,协商不成法院介入决定。而在法庭调查终结后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部分由变更方承担,避免当事人随意变更请求影响诉讼进程和费用分配。如果遇到借款纠纷诉讼费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