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负有审查借款人身份、贷款用途等义务。如果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亲人信任,用房产抵押贷款,并配合签字,最终导致贷款无法偿还,银行可能存在以下责任:1. 审查不严责任:如果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未能发现内部人员的欺诈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 管理不善责任:如果银行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员工有机会实施欺诈行为,银行可能需要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3. 赔偿责任:如果银行的过错导致贷款无法追回,银行可能需要对贷款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