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撤诉:当事人申请撤诉且获法院准许,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已交纳的多余部分会退还。
(二)判决驳回或败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原告败诉,诉讼费一般由原告承担,不会退还。
(三)判决离婚且明确分担:法院判决离婚并对诉讼费分担作出明确判定,按判决执行,若判定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原告预缴的费用会退还。
(四)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多预缴的费用会退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