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男方若能证明女方家暴情节严重,可争取抚养权。可收集女方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男方要积极提供女方家暴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同时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男方可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意愿,若孩子因女方家暴不愿与其共同生活,可作为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