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撞车对方全责时,若对方有保险,可让对方通知其保险公司,等待保险公司定损员确定损失金额,之后按保险合同约定,可能由保险公司直接把赔款给受损方或修理厂,只要维修费用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内,基本由保险公司承担。
(二)若对方未投保或故意拖延赔偿,受损方先自行垫付维修费用,再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