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寻衅滋事致伤案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
(二)若造成他人伤害,应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并积极赔偿,争取获得伤者谅解,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有助于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