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法院通知对方的进程,可以在起诉时确保提供给法院的被告联系方式和地址准确无误,便于法院及时送达。
(二)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可与法院沟通案件进展,了解排期安排,配合法院做好送达工作。
(三)若出现被告拒绝签收的情况,可以尝试说服被告配合,告知其不签收也不影响后续程序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