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敲诈勒索30万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这属于坦白情节,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二)积极退赔所涉及的财物,即便未遂,主动退还或表示愿意退还相关财物,能体现悔罪态度。
(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通过真诚道歉等方式,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