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要及时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可通过政府公告、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获取信息。
(二)与拆迁方积极协商补偿事宜,明确表达自身诉求,争取合理补偿。
(三)若新房建设未经合法审批,要做好可能无法获得全部补偿的心理准备,可尝试向相关部门咨询能否补办手续。
(四)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