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责任。
(二)若己方有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责任方追偿。
(三)若未投保相关保险,依据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赔偿车辆维修、医疗等费用。
(四)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