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使用POS机等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若有此类业务需求,应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进行。
(二)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定期对自身经营活动进行审查,确保经营的合法性,注意监测经营数额等指标是否接近法律规定的界限。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