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被告确定要依具体情况判断。无偿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有偿行为以债务人与相对人为共同被告;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列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法院可追加其为第三人。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涉及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时,不同行为类型决定被告确定方式。在无偿行为中,如无偿转让财产,仅涉及债务人单方处分财产,所以以债务人为被告就能基本解决纠纷。而在有偿行为中,像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相对人可能知晓损害债权人利益,其与债务人交易行为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紧密相关,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可全面解决法律纠纷,保障债权人权益。若在诉讼中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为查明事实、公正处理案件,可追加其为第三人。若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债权债务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