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遇到上述三种情形,可先与女方协商退还彩礼。明确表明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情形,友好沟通达成退还共识。
(二)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准备好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女方退还彩礼。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如实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以及有无过错等,以便法院综合判定退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