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贪污罪和受贿罪,若发现贪污或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应及时向相关监察或司法机关举报,启动立案追诉程序。若涉及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三百万元以上的情况,同样要及时反映,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于挪用公款行为,若发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要积极收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