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晰概念差异
要清楚赠予和债权转让是不同的法律行为。赠予是无偿给予财产,而债权转让是债权人把债权转给第三人。在遇到赠予折现返还情况时,从本质上判断其是对赠予行为的处理,并非债权转让。
(二)审查构成要件
判断是否构成债权转让,需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以及债权人与受让人是否有转让合意。赠予折现返还不存在一方将债权让与另一方的情况,所以不属于债权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表明债权转让有明确的构成要件,赠予折现返还不符合这些要件,不构成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