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若一方完全胜诉,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除非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
(二)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四)在侵权诉讼里,若胜诉方主张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法院可能判决败诉方承担这部分费用。要区分受理费用和其他合理维权费用,受理费用按判决结果定承担方,其他合理维权费用由法院认定是否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