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财产范围,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把妈妈应得的一半财产分离出来,剩余一半作为爸爸的遗产。
(二)确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共同参与遗产继承。
(三)若有继承人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四)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适当多分。
(五)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六)各继承人可先协商分割遗产,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