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争取夺回孩子抚养权,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可起诉。这些情形包括另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另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且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孩子满八周岁愿随女方且女方有抚养能力。
(二)收集证据很关键,比如对方的疾病诊断证明、虐待子女的证据等,以此证明自己主张。
(三)要清楚法院判决依据,法院会以孩子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