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保险车辆撞人事故后,应第一时间确认车辆投保情况,分别查看是否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积极协助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三)若损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查看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按约定申请相应赔偿。
(四)若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会追偿,此时要做好承担相应责任的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