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直接和债务人交流,就还款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这种方式既不会破坏关系,成本也低。
(二)调解: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立第三方,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方式较为灵活。
(三)发催款函:用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催债,表明自身态度与要求,同时能让诉讼时效中断。
(四)申请支付令: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若债务人无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