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还未进入司法程序,在被害人报案前退还侵占的1万元,且侵占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争取不被认定为犯罪。
(二)若已进入司法程序,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如如实供述、积极赔偿损失等,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等,可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请求;若情节显著轻微,可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