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分开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将抚养费支付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保障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保证孩子正常生活成长。
(二)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挥霍抚养费等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先和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的共识。
(三)若协商不成,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如将抚养费提存或让第三方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